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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浙江绍兴市诸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http://zhejiang.hteacher.net 2023-04-12 18:09 浙江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认定程序

1.报名

(1)网上申报时间:第一批,4月14日至4月28日。第二批,6月2日至6月6日(仅限就读本市高校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2023年应届师范生)。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进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报名。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现场确认时间:第一批,5月9日至5月11日工作时间。第二批(仅限就读本市高校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2023年应届师范生),6月8日至6月9日工作时间。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网上报名确认点与现场确认点必须相一致),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确认时间:每天的8:30-11:30和13:30-16:30,逾期恕不办理。

确认地点:

地址: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三楼教师资格认定窗口(浣东街道暨东路58号)。

联系人:冯老师,电话:87219300;钱老师,电话:87385721

申请人请实名加入诸暨市教师资格认定QQ群857583494,便于交流,提高效率。

2.体检

按诸暨市确认点要求参加统一体检。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如X光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酌情安排。未参加(全部)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申请人在体检时,经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

《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由申请人下载打印。填写“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栏,贴上本人照片(应当与网上提交的同一底版)。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在现场确认时告知。

3.审核认定

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个申请时段的状态。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由诸暨市教体局公告。

4.领取证书

申请认定通过者请关注诸暨市教体局公告,申请者可选择现场领取,或快递(邮寄)领取(选择快递的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必须是快递能收到的地址,手机号码确保无误且必须是本人,以后不再更改)。

四、确认材料要求

现场确认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于一页);

2.申请人身份类别证明材料:

(1)以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本市户籍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仅需复印户口本第1页及申请人信息页;集体户口也可由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替代);

(2)以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出示浙里办电子居住证并提交截图打印件;

(3)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提交我市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申报学段、学科,编号现场确认时会告知大家);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港澳台居民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6.其他补充材料。

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国家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提供。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请慎重填写,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对《个人承诺书》中的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要求上传后必须清晰完整。

点击下载>>>

1-1、申请人认定操作手册
2-1、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2-2、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诸暨市教体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23年4月11日

原文标题:诸暨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zhuji.gov.cn/art/2023/4/11/art_1474931_59100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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