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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西九江市柴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http://jiangxi.hteacher.net 2023-04-19 11:30 江西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教师资格认定的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21日;

网报对象:4月10日前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柴桑区户籍(居住证)社会人员。

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3年6月6日—6月19日;

网报对象:4月10日后至第二阶段网报结束前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柴桑区户籍(居住证)社会人员。

2.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相应批次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最终无法申报、认定(我市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3.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因信息填报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完成后,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板,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5.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一次性告知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如下:

第一阶段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5月29日—6月2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确认对象:4月10日前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柴桑区户籍(居住证)社会人员。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6月14日—6月2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确认对象:4月10日后至第二阶段网报结束前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柴桑区户籍(居住证)社会人员。

2.现场确认地点:九江市柴桑区教体局人事股(柴桑南路80号,办公楼二楼205室)。

3.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以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申请人确认时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备审。

5.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一次性告知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申请人不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可以提交承诺书,认定机构可以容缺受理和认定;申请人应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材料后进行认定。

6.对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不符合规定的《个人承诺书》,可要求申请人重新上传或由认定机构帮助重新上传。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体检

1.第一阶段体检时间:5月29日-6月5日(周日休息)

第二阶段体检时间:6月14日-6月21日(周日休息)

2.体检对象:申请小学(幼儿园)、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的申请人

3.体检地点:九江市柴桑区人民医院门诊三楼体检科(江州大道26号)。

4.体检费用,体检时由医院收取。

5.申请人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在第一阶段规定时间内体检的,请在第二阶段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设置网报时间、完成现场确认、体检及发证工作。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打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完成认定后,应及时公布证书领取时间,做好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发放,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领证登记工作。)

四、违规处理

申请人违规违纪处理。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咨询电话:九江市柴桑区教体局人事股 0792-6820707

九江市柴桑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6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上半年九江市柴桑区开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chaisang.gov.cn/zwgk/zfxxgk/bmxxgk/jtj/zdgk_148057/zdlyxxgk_148069/shgysyly_148070/jtjjyxx/jtjzcwj/202304/t20230407_5997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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