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hanxi.hteacher.net 2024-09-14 13:36 山西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第三批:2024年9月24日—10月16日(早9:00—晚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确认地点: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三楼综合受理46号窗口,咨询电话:0356—5686822。
五、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二)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 户籍在高平市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 持有高平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 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晋部队。
(三)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山西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作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即可。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考试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
(五)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核验成功的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六)身体条件材料
《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经“证明直通车”系统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供体检表原件。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
1. 内地(大陆)申请人户籍为高平市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经“证明直通车”系统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申请人户籍为外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到居住证发证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 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八)其他材料
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照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
(三)《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扫码签字。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四)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六、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委托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七、教师资格补证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需补证的,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贴2寸白底照片)、原档案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近期1寸白底照片1张。
八、证书发放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提供证照免费邮寄服务,申请人需在现场确认时填写邮寄地址。申请人确需自取的,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的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高平市政务服务网及高平政务服务公众号发布的领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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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 |
1、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
原文标题: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三批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ww.sxgp.gov.cn/xxgk/gsgg_382/202409/t20240913_20342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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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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