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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甘肃陇南西和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http://gansu.hteacher.net 2024-09-26 10:41 甘肃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认定机构选择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为西和县教育局(注:申请人网报时务必要选对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

(四)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五)体检

1.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模板见附件2)并按要求双面打印装订。

2.体检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1张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照片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需一致)。

3.体检表内的应检项目必须真实齐全,并有医院各科室主检医师的签字,院方在体检结果处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院方没有在体检结果处填写意见或没有加盖公章的体检表无效)。

4.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在西和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不在西和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的应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县教育局不具体指定医院,医院自选)时间自行安排。

5.妊娠期内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六)现场确认

1.时间:申请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

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非工作日除外)

2.地点: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西和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3.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现场确认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如实填写并签字摁手印确认。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现场确认的相应材料。

4.申请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应出示以下材料:

(1)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相关户籍材料:以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原件;以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出示我县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申请人为驻西和县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的,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

(3)《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2024年下半年认定批次)原件。(当次有效,照片处加盖医院骑缝章,检查结论处由医院出具结论为“合格”)注:体检表内的填表说明,按照填表要求填写。

(4)提交2张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务必使用标准证件照

(5)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需及时到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相关认定机构。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②内地申请人也需提交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申请人通过”甘肃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选择办事--无犯罪记录证明,注册登录后自行查询,并将本人的查询结果打印出来。

(6)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国家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出示;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出示。)①学历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供在学信网申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7)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无须出示的纸质材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无须现场出示。

五、证书发放

我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束后,将在“陇南西和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认定结果公示。拟认定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在教育局通知的领证时间内,凭受理凭证在西和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5号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代领证书的,代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在认定机构留存,一份由申请人自行归入个人档案保存,遗失不补。

六、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西和县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材料提交地点及联系方式:西和县政务服务中心5号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0939-5936052

西和县教育局

2024年9月23日

点击下载>>>

附件1-4

1.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2.《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2024年下半年认定批次)

3.《授权委托书》

4.陇南市2024年下半年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原文标题:西和县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lohA0K8BGuH4L3Hjoqj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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